从风险控制谈典当企业经营与管理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4-07-29 11:56
丁颖
典当行业的高风险众所周知,如影随形的伴随在企业经营发展的各个阶段,并与典当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制度成反比,即典当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越完善,风险相对就越小,反之亦然。自集团接手泰信典当以来,泰信典当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日趋完善,现就我们在发展中的一些思考和做法谈一点浅见,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推进业务操作过程的法制化
泰信典当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所遇到影响业务安全的根本问题和隐患有三点,一是法律问题,二是客户的道德风险,三是客户互保产生的潜在隐患。
由于《典当管理办法》本质为部门规章制度,位阶不高,在涉及业务安全的原则性问题上只能以其他法律为依据,且这些法律与典当业务的联系相对来说并不是很紧密。鉴于典当业的高风险,我们对部分关键业务步骤进行硬性规定,并根据集团法律顾问的意见,对全部书面文件进行规范化、法制化的改进。
客户道德风险对业务安全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最常见的道德风险有谎报当金用途、挪用本该偿还当金的资金、故意拖延等等。
客户互保产生的潜在隐患应格外重视。这类隐患具有隐秘性强、破坏力大、范围广的特点,一旦互保环节的某一节点出现问题,就会连带整个互保链条,极有可能使本来较好的企业陷入绝境。
针对上述风险点,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公司各业务部、风险部在集团法律顾问的支持下对原有的业务文件进行了细化、完善,对业务操作过程中易出漏洞的环节进行了查遗补缺,主要做法有:
一是强化业务考察。
业务考察是业务过程中的重要阶段之一,是业务人员形成考察结论的依据,代表业务人员及业务部门对某项业务的整体意见和建议,是公司决策层了解考察结果、业务细节及决定是否受理业务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对业务考察提出了全面、细致、客观、公正的要求。为了能达到这个要求,我们规定业务考察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务人员共同参加,一方面在考察过程中尽量做到不留死角;另一方面防止因个人知识水平的差异和个人喜好产生的偏见。
二是做细业务文件签署。
一项业务从开始到结束,期限有短有长,期间我们可以预知或想象不到的的风险很多,一旦发生,很难事后补救。因此,在这个阶段,我们将能够想到的每一个风险点都有相应条款,写进合同。
当然,完全避免产生风险是无法做到的,我们的书面合同只能起到尽量规范客户行为及作为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使用。鉴于书面合同具有的重要性,在合同拟订过程中,我们提供的条款都是立足于《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典当管理办法》是规范典当业的指导意见,但其毕竟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只能将其作为参考,而不会当作判决的法律依据。
另外,抵押登记是抵押业务的中心环节,不仅是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成立的必要条件,而且在一般情况下能够强化抵押权的效力、促进抵押权的实现和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登记还具有辨别权属证书的真伪和确定抵押顺位的重要作用。另外,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我们要求业务人员必须全程随同,亲手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正因为抵押登记是防止风险产生的根本手段,在办理他项权利的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绝对不能出现任何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法律瑕疵。
三是事前做好对客户征信记录的调查工作。由于客户的融资需求,企业互保成为很多客户乐于接受的方式。虽然这种方式对于客户来说具有成本低、易操作的有点,但对于典当企业来说,无疑大大增加了业务风险。鉴于此,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我们将客户征信记录作为必须提供的书面材料之一。为保险起见,即便客户提供了征信记录,我们仍需对征信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确认,一旦互保超出了业务容忍范围,宁可放弃业务,也要尽量避免因互保带来的风险。
对于典当企业来说,无论怎样重视风险控制都不为过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风险控制的重要作用无可替代。很多典当企业能够认识到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但却没有一套相对完善、成熟、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只靠人情、关系网来防止风险产生。这种做法虽有一定作用,但典当企业要正常发展,风险控制必须走规范化、制度化的路子,以人脉资源收集信息,从法律角度控制风险,只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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